旅游局机构组成情况
发布者:: 发布时间: :2007-08-06 08:50 浏览次数: :
| 名称:龙岩市新罗区旅游事业管理局 地址:龙岩市中山东路45号 电话:0597——2324175 主要职责: 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,编制旅游规划、指导景区建设,实行旅游行业管理,开展政府行为形象宣传促销,搞好旅游服务,办好直属单位,协助招商开发旅游项目,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、评估、保护工作,制订旅游资源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,拟定全区旅游经济发展优惠政策。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统计工作,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参加培训,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、评估、保护工作,制订旅游资源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,开展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,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。 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: (一)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事务工作;负责会议组织协调、秘书事务、信息综合、文电处理、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;负责后勤服务及联络工作;负责国家、省、市下达的旅游业发展资金的投资、国有资产、各项经费的管理工作;负责旅游统计工作。负责组织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办理组织人事调动、工资调整、干部考核工作。 (二)行管股 负责全区旅游行业(包括景区、星级酒店、旅游购物点、旅游车队、旅行社)的管理;监督旅游行业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执行情况;组织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和旅游从业人员岗位资格考试工作;负责拟定全区旅游业发展规划;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调查和开发规划工作;负责旅游招商引资工作;负责全区旅游景区(点)的项目工作;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工作。 (三)市场开发股 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;负责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;负责策划、制作全区旅游宣传品;负责全区旅游产品、纪念品的开发,并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指导和策划;指导各旅游企业的国内外宣传促销工作;负责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推出。 (四)旅游质量监督检查所 坚持依法治旅,严厉打击旅游市场的非法经营行为;对旅行社工作进行监督,为旅游企业提供法规指导;对导游工作实行监督管理;加强旅游市场监控,及时处理解决旅游纠纷和突发事件;协助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咨询、投诉工作;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整治旅游市场秩序。 文档下载 |
